如何設置避稅工資制度?(已解決)
工資是企業人工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合理避稅是企業的經營問題。企業如何支付工資,才能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更大程度的降低稅收成本?避稅工資制度可以從哪些方面進行?
1、績效工資均量發放避稅策略
個人所得稅從工資和薪金中扣繳的個人所得稅采用過高的累進稅率。工資收入越高,適用稅率越高。所以一定時期的收入越高,相應的個人所得稅比例越大。如果一個員工的工資薪金收入極不平均,納稅比例會比工資薪金收入非常平均的員工大很多。此時避稅工資制度可以采用平均分配的方法。
2、年終獎的發放時間與發放比例調整避稅
至于年終獎的時間和比例,月工資稅率和年終獎稅率都要考慮。如果任何一方的稅率過高,都達不到節稅的目的。一般來說,當月薪高于個稅起征點時,通過調整工資與年終獎的比例,直到稅率接近,即可達到避稅的目的。
當通過核算找到工資適用稅率時,可以通過降低工資適用稅率,將部分工資轉化為年終獎,并適當提高年終獎適用稅率,使員工稅負最低,稅后收入最大。當工資適用稅率適用于年終獎時,可以通過提高工資適用稅率,適當提高工資適用稅率,降低年終獎適用稅率,為員工尋求稅負最低、稅后收入最大的規劃方案,將部分年終獎轉化為工資。
3、提升福利降名義工資以達避稅目的
目前,我國在征收個人工資薪金稅時,不考慮個人實際支出水平,按照固定費用扣除標準進行扣除,使得使用非貨幣支付方式達到節稅目的成為可能。在工資總額固定的前提下,為員工支付部分服務費用,從應付員工工資中扣除已支付的費用,降低員工工資。企業可以將這些作為福利費、教育經費、工會經費等,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可以按照應納稅工資總額的相應比例稅前扣除(具體比例參考地方稅收政策),從而減輕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負擔,增加職工實際可支配收入。
4、勞務報酬與工資轉換避稅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5% ~ 45%的超額累進稅率;勞動報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一次性收入異常高的,以獎金計征。根據收入的性質,相同收入的稅率是不同的。在應納稅所得額相對較少的情況下,適用于工資薪金所得的稅率低于勞動報酬所得的稅率,因此在可能的情況下,勞動報酬所得可以轉化為工資薪金所得,必要時甚至可以與工資薪金所得合并征稅。在某些情況下,將工資薪金所得轉化為勞動報酬所得,更有利于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