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變更公司注冊地址的申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公司委托代理人證明(委托書)及委托人工作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3.股東大會決議;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包括修正案);

5.新居證明,租賃房屋必須提交租賃協議,協議期限必須在一年以上(附產權證復印件);

6.營業執照原件及IC卡(電子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7.其他相關文件。(注:申請人向擬搬遷地登記機關提交上述變更材料后,經初審合格后,由擬搬遷地登記機關出具《企業遷移通知書》)

二.公司地址變更后稅務變更所需的信息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承若書》:說明現任法定代表人承擔前任法定代表人的全部納稅義務。(由現任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復印件無效)

4.國稅登記證原件

6.同時發生股權變更的,需提供變更后的驗資報告原件及復印件或變更后工商局出具的股東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