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冊的石家莊公司是否需要進行最終結算?
除了提交年度經營報告,公司每年還有一件事要做,就是年度結算和支付。所謂“匯算清繳”,是指年度終了后,所得稅等某些稅項按照預繳方式進行的稅收征收、結算和繳納。
那么,哪些企業需要進行最終結算呢?石家莊公司成立于2021年。需要做嗎?逾期罰款有哪些?不舉報會有什么后果?我們一起見面吧!
1.需要進行最終結算和付款的石家莊公司
近日,石家莊稅務局發布《關于2021年度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告》。通知明確了2021年最終結算申報的范圍、時間和材料。
根據通知,所有屬于石家莊稅務局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范圍的企業,無論是在減免稅期,還是在扭虧為盈期,都需要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也就是說,如果石家莊公司在2021年注冊成立,需要在2021年辦理最終結算。逾期不辦理,將面臨處罰。
2.處理時間
根據規定,石家莊公司注冊成立后,應在納稅年度結束后5個月內進行最終結算。
但是,在以下情況下,必須在60天內結算和支付:
1)企業在年中終止生產經營,如解散、破產、撤銷等。且企業所得稅需要清算的,應當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清算繳納;
(二)企業在其他情況下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自停產停業之日起6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3.逾期處罰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企業未按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并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4.預防
除了及時處理和提交相應的資料外,處理時的注意事項如下:
1)優惠政策的處理
企業享受稅收優惠事項實行備案數據留存備查,應當判斷其是否符合稅收優惠政策規定的條件,并在申報表中享受優惠待遇,并妥善保存留存的數據備查。
2)資產損失申報
企業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資產損失時,只需填寫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不再提交資產損失的相關資料。相關資料由企業保存備查。
企業應當完整保存資產損失相關信息,并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更正后聲明
期末匯算清繳報告期末后,企業發現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有誤的,可以進行更正申報,需要補繳稅款的,按規定按日加收滯納金。
總之,它實際上是:
石家莊公司注冊成立后,需在規定時間內進行上一年度的最終結算和支付,并提交相關材料。
企業所得稅遲繳會導致罰款和滯納金。如果企業所得稅不結算,公司將被列入異常稅務操作名單,成為風險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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