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一詞在法律范圍內被廣泛使用,無論是實體法還是程序法;民商法和行政法上都有撤銷,如要約撤銷、合同撤銷、判決撤銷、備案撤銷、登記撤銷(包括公司登記、不動產登記、婚姻登記等)。),等等。作為一個法律概念,撤銷的基本含義是,當一個行為處于法律規定的情形(如虛假或虛假)時,享有撤銷權的人或組織應當依法決定程序,否定該行為,從而使該行為喪失法律效力。然而,不同法律中的撤銷權的主體、撤銷的原因、撤銷的程序甚至撤銷的效力并不完全相同。公司登記注銷是法定注銷之一,是指公司登記機關因法定情形已按法定程序駁回公司登記,從而使已完成的公司登記失去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