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條件及范圍
一.范圍
食品流通許可的主要范圍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具有與食品加工和食品加工、包裝、儲存等場所相適應的經營食品的種類和數量,并堅持該場所的整潔環境和有毒有害場所與其他污染源之間的間隔;
2.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與所生產經營的食品種類和數量相適應的設備,應當具有相應的消毒、包扎、洗滌、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和廢水處理、廢棄物或者廢物貯存設備或者器材;
3.有食品安全專業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應提供合理的設備布置和工藝流程,以防止添加的工業食品與直接進口的食品、材料和成品相互污染,并防止食品接觸有毒或不潔物品。
二、申請條件
處理對象
1、批發或零售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水產品、鮮肉)。
2.食品交易有形市場。
3.其他。
未獲得食品流通許可的情況
1.獲得食品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者在其生產場所銷售其生產的食品;
2.獲得餐飲許可的餐飲提供者(飯店、餐廳、食堂)在其餐飲場所銷售其加工食品;
3.農民出售自己的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糧食流通許可;
4.其他。
食物流通所需的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
2.名稱預先核準通知副本。取得主體資格的經營者,如欲申請增加食品經營項目,應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
3.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房產證、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
4.負責人、經理、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原件待驗);
5.食品流通單位需要配備具有乙級(食品流通)證書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6.與食品操作相關的操作設備的空間布局;
7.與食品操作相關的操作設備和工具清單;
8.操作流程;
9.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文本;
10.特許經營項目流通許可承諾函。
以上回答與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申請條件和范圍有關。希望對準備注冊公司的你有所幫助。對此有疑問的朋友歡迎咨詢在線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