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連續停業超過六個月的,公司登記機關可以吊銷其營業執照。”那么被吊銷營業執照會有什么后果呢?讓我們來看看下面的小編

吊銷營業執照會給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帶來一定的限制。

1.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名稱,三年內不得使用;

2.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該企業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不滿三年的,不得擔任該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

3.被撤銷企業的投資者或者有限公司的股東應當依法履行組織清算的義務,拒絕清算的,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

4.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應當將營業執照的公章和合同專用章交回原登記機關。拒不退還的,屬于違反登記管理規定的,可以請求當地公安機關協助收繳。利用應當收繳的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按無證經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將被吊銷營業執照和嚴重違法違規企業及其負責法定代表人的不良信息鎖定在警示信息庫,實施分類監管和“黑名單”制度,擴大失信公示范圍。不僅將相關人員納入其他企業的監控范圍,還將方便投資者、交易對象和消費者進行市場調研,確保交易安全。這些不良信用記錄不會因為企業的消亡或責任人的離職而終結,也不會在相對較長的時間內以責任人的個人名義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