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包括銷售貨物、提供服務、轉讓財產、轉讓股權投資資產、股息、紅利及其他股權投資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和其他收入。判斷來自國內和國外的收入應該遵循哪些原則?今天,小編和大家一起學習了如何確定企業所得稅法中的收入來源,并以表格的形式進行了總結。

政策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境內、境外所得,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a)銷售貨物的收入應根據交易發生的地點確定;

(二)提供勞務收入按勞務發生地確定;

(三)財產轉讓所得,按照不動產所在地確定,動產轉讓所得,按照企業、事業單位所在地或者動產轉讓地確定,股權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

(四)股息、紅利等股權投資收益,按照收益分配企業所在地確定;

(五)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根據企業、事業單位所在地或者收入承擔或者支付地,或者收入承擔或者支付人的住所確定;

(六)其他收入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