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費用為什么稅務局不能享受額外扣除
請問為什么我們公司發生的R&D費用不允許稅務局享受優惠扣稅?
【自查1】是否屬于7個不適用附加扣除的行業
7 .下列行業不適用附加扣除優惠政策:
1.煙草制造業。
2.住宿餐飲行業。
3.批發零售貿易。
4.房地產行業。
5.租賃和商業服務。
6.娛樂圈。
7.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行業。
以上行業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4754-2011)》為準,會相應更新。
97號公告對上述行業企業的判斷具體細化為:主營業務為上述行業的企業,其發生R&D費用當年的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6條計算的總收入減去非應稅收入和投資收入后余額的50%(不含)以上。
判斷主營業務時,應匯總確定企業當年不適用業務收入。
【自查2】是不是不適用扣款的活動
以下七項一般知識和技術活動不適用于附加扣除政策:
1.企業產品(服務)定期升級。
2.科研成果的直接應用,如直接采用開放的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新產品、新服務或新知識等。
3.商業化后企業向客戶提供的技術支持活動。
4.對現有產品、服務、技術、材料或工藝流程的重復或簡單變更。
5.市場調查、效率調查或管理研究。
6.作為工業(服務)過程環節或常規質量控制、測試分析和維護。
7.社會科學、藝術或人文學科的研究。
【自查3】是否屬于會計審計收集健全的企業
R&D費用的增減政策適用于在會計核算健全、查賬征收、R&D費用征收準確的居民企業
按照批準的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不能享受此項優惠政策。
【自查4】研發費用是否根據研發項目設置為輔助賬戶
企業應根據R&D項目設立輔助賬戶,享受R&D費用的附加扣除,并準確匯總計算當年可扣除的各項R&D費用的實際金額。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開展多項R&D活動的,應當單獨收取R&D費用,并可以根據不同的R&D項目進行增減。
研發支出輔助賬戶包括研發支出輔助賬戶、研發支出輔助賬戶匯總表、可從R&D費用中扣除的R&D項目收款表四種形式。研發支出輔助賬戶的四種形式是:
1.獨立研發“研發支出”輔助賬戶;
2.委托R&D“研發支出”輔助賬戶;
3.合作研發“研發支出”輔助賬戶;
4.R&D集中“研發支出”輔助賬戶。
企業應在年度終了后,根據所有項目輔助賬戶的貸方匯總填列《研發支出輔助賬匯總表》,作為年度財務報告的附注,與年度財務報告一并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自查5】R&D費用和營業費用是否分開核算
企業應分別核算R&D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并準確合理地收取所有費用。劃分不清的,不實行附加扣除。
【自檢6】R&D費用的收取是否準確
如果企業R&D各項費用的實際征收額不準確,外匯總額計算不準確,稅務機關有權對稅前扣除或追加扣除進行合理調整。
【自查7】R&D費用中的“其他相關費用”是否超標
與R&D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科技R&D保險費、檢索、分析、鑒定、演示、鑒定
【自查8】R&D費用中有沒有不能扣除的項目
無論R&D費用的核算是計入當期損益還是計入無形資產,可抵扣的R&D費用應屬于財稅[2015]119號文件、97號公告和40號公告規定的范圍,并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稅務部門關于稅前扣除的有關規定,即稅前不能抵扣的項目不得抵扣。研發支出形成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應當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攤銷期限不得少于10年。
允許扣除的R&D費用范圍為正枚舉,即未列入政策的項目不能享受附加扣除的優惠待遇。
【自查9】是否是委托境外機構或個人開展研發活動發生的費用
企業委托境外機構或個人開展R&D活動發生的費用不予扣除。97號公告進一步說明了受托研發的境外機構或個人的范圍,受托R&D的境外機構是指依照外國和地區(含港澳臺)法律設立的企業及其他創收組織。受托研發的境外個人是指境外個人(包括港澳臺)。
【自查10】是經科技主管部門登記的委托研究開發和合作研究開發合同
根據97號公告關于資料留存備查的要求,委托R&D與合作R&D的合同必須經科技主管部門登記。未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不享受R&D費用加減優惠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加強R&D企業
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7〕106號) 規定:各級稅務部門和科技部門要簡化管理方式,優化操作流程,確保政策落地。優化委托研發與合作研發項目合同登記管理方式,堅持“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凡研發項目合同具備技術合同登記的實質性要素,僅在形式上與技術合同示范文本存在差異的,也應予以登記,不得要求企業重新按照技術合同示范文本進行修改報送。
【自查十一】是否屬于預繳企業所得稅階段
注意:預繳所得稅時不能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6號)的規定,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屬于匯繳享受優惠項目,因此企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在年度中間預繳所得稅時,允許據實計算扣除,在年度終了進行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納稅申報時,再依照規定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自查十二】科技型中小企業是否取得了入庫登記編號
取得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的企業即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可享受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75%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企業享受上述優惠須取得省級科技管理部門賦予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企業在匯算清繳期內按規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業登記編號的,其匯算清繳年度可享受上述優惠政策。企業按規定更新信息后不再符合條件的,其匯算清繳年度不得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政策參考
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
2、《關于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
4、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執行指引(1.0版)
5、《關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7〕34號)
6、《關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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