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公司注冊了解到國家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財政部日前發布《關于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18號),決定取消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和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等政策。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執行。

下月起這兩類基金取消
通知明確,取消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和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以前年度欠繳或預繳的上述政府性基金,相關執收單位應當足額征收或及時清算,并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渠道全額上繳國庫或多退少補。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征范圍擴大
通知明確,擴大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征范圍。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征范圍,由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在職職工總數20人(含)以下小微企業,調整為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調整免征范圍后,工商注冊登記未滿3年、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可在剩余時期內按規定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標準上設上限
通知明確,設置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標準上限。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未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用人單位所在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3倍(含)的,按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的計算口徑,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有關規定執行。

免、停或減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可自主決定
通知明確,“十三五”期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相關公共事業和設施保障狀況、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決定免征、停征或減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應當將本地區出臺的減免政策報財政部備案。

通知要求,各地區、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嚴格執行政府性基金管理有關規定,對公布取消、調整或減免的政府性基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行。有關部門要加強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應當按照《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