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裕華區代理記賬答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債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
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您1季度合計銷售額為27(=4+3+20)萬元,未超過30萬元免稅標準,您
銷售貸物、服務和不動產取得的銷售額,可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銷售地
下車庫部分無需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