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提供有關證件、資料交稅務機關審核
 
(1) 內資單位應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營業證明或有關部門批準成立證明;
 
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
 
***開戶許可證;
 
委托法人或負責人身份證;
 
單位公章和財務專用章;
 
房屋產權證書或租房協議;
 
技術監督局頒發的全國統一代碼證書;
 
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件、資料。
 
(2) 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應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由企業董事會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申請登記證件;
 
企業總機構營業執照;
 
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總機構的合同、章程(獨資企業可免提供合同);
 
***開戶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