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企業年檢提醒
從2014年10月1日起,廢除年檢驗照制度,建立反映企業基本經營狀況的年報公示制度。企業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企業對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登陸系統后,請先填報2013年度年報并公示,后申報2014年度并公示。截止2015年6月30日,未完成年報公示的企業,系統將自動將其移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并且此記錄不可刪除!請未公示年報的企業盡快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申報,避免臨近截止日期時,系統訪問量激增,造成擁堵,導致錯過年報時間,影響企業信用和生產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