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公司五證合一后,已三證合一企業還要重新登記嗎?
石家莊公司五證合一后,已三證合一企業還要重新登記嗎?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布《關于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國辦發〔2016〕53號),決定從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隨后,工商總局等五部門聯合發布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6〕150號),貫徹落實國辦通知精神,提出要加快推進“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
國辦發〔2016〕53號文說:已按照“三證合一”登記模式領取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不需要重新申請辦理“五證合一”登記,由登記機關將相關登記信息發送至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計機構等單位。
工商企注字〔2016〕150號文說:“五證合一”實行的登記條件、登記程序、登記申請文書材料規范和營業執照樣式與“三證合一”改革相同。對營業執照的換發及統一代碼的賦碼方式、對企業原證照的收繳和管理方式繼續按照《工商總局等六部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號)的要求進行。
2018年1月1日前,原發證照繼續有效,過渡期結束后一律使用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未換發的證照不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