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集團住所變更登記提交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集團變更登記申請書》(母公司加蓋公章);
2、母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母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集團章程修正案(母公司加蓋公章);
4、母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5、《企業集團登記證》;
注:依照《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設立的企業集團申請住所變更登記適用本規范。
《企業集團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登記網》(http://qyj.saic.gov.cn)下載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母公司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