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辦理的條件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管理規定》經2004年6月15日局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4年8月20日起施行。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行政許可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境內社會組織、企事業機構(不含在境內設立的外商獨資企業或中外合資、合作企業),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機構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2.有適應業務范圍需要的廣播電視及相關專業人員、資金和工作場所,其中企業注冊資金不少于300萬元人民幣;
3.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無違法違規記錄或機構無被吊銷過《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的記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報材料
1、申請報告;
2、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章程;
3、《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申領表;
4、主要人員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及簡歷;
(2)主要管理人員(不少三名)的廣播電視及相關專業簡歷、業績或曾參加相關專業培訓證明等材料。
5、注冊資金或驗資證明;
6、辦公場地證明;
7、企事業單位執照或工商行政部門的企業名稱核準件。
申報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機構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2、有適應業務范圍需要的廣播電視及相關專業人員、資金和工作場所,其中企業注冊資金不少于300萬元人民幣;
3、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或機構無被吊銷過《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的記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報程序
(一)受理:申請人應按照申請材料目錄提交申請材料,材料應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二)審查: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申請人符合法定行政許可的條件。
(三)決定:標準同審查標準。
(四)制發校核、告知送達:
1、申請文件材料及其附件齊全、規范、有效,法律文書應完整、正確、有效,送達文書和歸檔應及時、準確、材料完整。
2、告知應及時、準確、全面,聽取申請人的陳述和申辯意見。
石家莊正帆財務咨詢有限公司代辦各種資質,代辦各種許可證,有需要的可以詳細咨詢我們的客服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