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一般納稅人企業認定條件
石家莊代辦公司提醒您新辦企業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 30 天內,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暫認定手續。小型商貿企業暫認定輔導期為3個月(自批準之月起滿 3 個月計算),其他企業輔導期為6個月:
企業的注冊資金至少在 50 萬元以上;
有健全會計核算體系;
預計年應稅銷售額貿易企業達到 80萬元,工業企業達到 50 萬元;
具有與業務規模相匹配的固定生產經營場所;
企業總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且實行統一核算的,如總機構已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分支機構也可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 。
新辦企業注冊資金大于80萬元(不包括80萬)的,或者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職工人數在10人以上的企業可直接申請正式一般納稅人。
已開業的企業,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工業年銷售額超過50萬,商業超過80萬),可以在申報期結束后40個工作日內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認定機構在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